關于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的指導意見
財會〔2019〕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辦公室,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司,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財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進一步規范會計行為,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現就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的重要性
依據會計法制定的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生成會計信息的重要標準,是規范會計行為和會計秩序的重要依據。認真貫徹實施用于規范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管理工作等的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貫徹落實會計法各項規定的具體措施和重要保證,對于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規范會計秩序、提高信息質量,加強會計監管、維護公眾利益,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財政部門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重要性、緊迫性,督促各單位規范會計秩序、依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生成和提供會計信息,切實采取措施加強監管,依法查處擾亂會計秩序、提供虛假會計信息等行為,進一步規范會計秩序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各單位要認真履行會計法賦予的會計責任,加強會計工作,健全內部控制,支持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和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
二、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策部署,以貫徹落實會計法、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為著力點,堅持會計法治建設與會計誠信建設相結合,落實單位主體責任與強化外部監督相促進,協同推進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促進會計工作更好地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
三、主要措施
?。ㄒ唬┚S護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統一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尤其是規范會計核算的準則制度,是生成和提供口徑一致、相互可比會計信息的重要標準,是投資者、債權人、社會公眾、政府部門等運用會計信息進行投資決策、宏觀調控等的重要依據。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嚴格遵循會計法關于“國家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不得擅自修改、調整、補充規定、解釋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政策口徑。地方財政部門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在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中出現的政策口徑問題,應按程序及時報財政部,由財政部作出統一解釋;有關主管部門確需對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作出補充規定的,應按法定程序報財政部審核批準或備案。